公开承诺
4月28日,“宜昌市2023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新闻发布会”在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集团)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现场介绍宜昌市2023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部署情况及进行公开承诺,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采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开门整治方式,重点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殡葬服务、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公职人员违规“挂证”等6个领域24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其中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全国层面部署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殡葬服务、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等4个领域专项治理是省级层面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公职人员违规“挂证”问题专项整治则是根据我市实际在全市部署开展。
今年专项整治实行“纪委监委统筹、牵头部门主抓、参与部门配合、责任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条线贯通、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其中,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等2个专项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主抓,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由市教育局牵头主抓,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由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牵头主抓,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由市民政局牵头主抓,工程建设领域公职人员违规“挂证”问题专项整治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主抓。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各牵头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并及时动员部署。市纪委监委会同各牵头单位发布公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牵头部门围绕整治重点编印政策解读,向社会公开宣传。
二是深入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各责任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开展多轮次“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5月中旬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四是强化案件查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并严肃查处,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五是推进巩固提升。各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并将专项整治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全面一体推进,把“查、改、治、评”贯穿专项整治全领域、各环节,不分阶段、上下协同、统筹推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将“空喊表态”、“被动应付”、“蒙混过关”、“雨过地湿”等问题列为监督重点,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线索“零”移送的地方和单位重点检查,对年年发生、长期存在、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倒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系统施治,把问题整改与完善治理充分融合,既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治标,又巩固成果、根除病源,治本。
四是强化群众参与,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专项整治成效的关键因素,把政策交给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不满意较多的,及时“返工”、“回炉再造”,让人民群众在专项整治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中,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承诺及答记者问如下:
当前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刚刚起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将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将如何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答: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是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因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比较长,我们将坚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群众认可”工作原则,力求做到全面摸排清底数、集中研判精处置、细化措施严整改。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来推进专项整治。
一是部门联动抓整治。实行市督导推进、县具体落实、乡主责落细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直单位联县督导检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出台《2023年宜昌市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督导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市直责任部门按照职责职能,负责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聚焦关键查问题。聚焦发包合同开展“六查”(一查主体权限是否合法合规、二查签订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三查合同要素是否齐全、四查合同期限是否超出范围、五查合同履行是否到位、六查合同标的是否合理),重点治理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问题;被无偿占用、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聚焦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开展“五查”(一查项目申报确定是否规范、二查项目采购是否规范、三查项目建设是否规范、四查项目资金监管是否规范、五查管护制度是否建立),重点治理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验收走过场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三是紧盯重点严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逐项查原因、找依据,分类制定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逐一整改销号,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
四是建章立制管长远。用好省三资管理平台,做好每年的三资清理核查,针对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物。扎实开展年度第三方三资管理核查,以查促管、以查促规范。
本文转载自宜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