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规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专场新闻发布会在城区举行
7月22日上午,宜昌市“规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专场新闻发布会在城区举行,会议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科科长杜玉婷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雪峰,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科长邹力、市渔政监察支队支队长何广文、市渔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莫宏源出席了会议。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国际商报、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都市报、荆楚网、大楚网等中省在宜媒体,三峡日报、宜昌三峡广播电视台、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宜昌发布等16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我市禁止垂钓的区域、时间及休闲垂钓的要求,并通报了3起违规垂钓典型案例。

我市禁止垂钓的相关要求:
(一)禁钓区
长江流域宜昌市内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等特定区域为禁钓区,常年禁止垂钓。具体包括以下区域:
1.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葛洲坝下至枝城镇杨家溪的干流江段,全长60公里);
2.清江长阳段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3.清江宜都段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4.沮漳河当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5.沙滩河当阳、远安段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6.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跨江河桥梁所在区域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垂钓的区域。
(二)限钓区
长江流域宜昌市内经国家、省公布和批准的禁捕水域内,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以外的区域为限钓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垂钓。具体包括以下区域:
1.长江干流宜昌段(除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外)、与长江干流相连水域上溯2公里范围内;
2.黄柏河与长江干流相连水域上溯10.8公里范围内;
3.清江和渔洋河宜都段水域(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外),与清江、渔洋河干流相连水域上溯2公里范围内;
4.松滋河枝江段、香溪河兴山段、长阳自治县清江高坝洲库区与宜都中华倒刺鲃保护区连为一体的水域;
5.沮漳河当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水域;
6.沙滩河当阳、远安段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水域;
7.清江隔河岩水库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外水域及与其相通的2公里水域;
(三)钓具钓法管理
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内,原则上只允许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方式进行休闲垂钓。
垂钓时禁止使用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等对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禁止使用禁用渔(钓)具、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饵料。
(四)钓获物管理
严禁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水生野生动物。钓获上述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严格控制钓获物数量,每名垂钓者每天可钓获物数量规格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
垂钓人员钓取的渔获物只能自用或赠予他人,禁止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处置。(通讯员 黄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