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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法纪衔接规定 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日期:2024-09-02 15:09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执法支队阅读量:

  为了更好促进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效能,近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制定《行政处罚法纪衔接暂行规定》,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与纪律约束有效衔接。

  该规定明确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职责范围内的农业、畜牧、渔业、水利、林业等领域违法行为涉及纪律审查问题及线索的登记、移送和处理。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依法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和核实。

  据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向清炳介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为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名义移送市纪委监委。在执法过程中掌握的其他问题及线索,及时登记相关信息,按季度报送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纪律是管党治党之“戒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作为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落实依规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要求,主动制定《行政处罚法纪衔接暂行规定》,将有力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汤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