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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12-21 14:29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局办公室阅读量: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拟对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进行询价,兹邀请供应商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二、询价内容

  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租赁。

  三、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车辆必须是供应商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手续齐全,司机必须是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3.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相关道路运输证明,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文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各类车辆租车价格、品牌型号、行车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单位报价须在2019年《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中确定的租赁限价标准以内(限价标准见附件2)。

  4.租车合同范本。需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险种、保额及双方权利义务。

  5.其他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填写密封后,请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10:00点前送至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707室或706室(说明:报价资料签章必须齐全、完整)。

  报价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不管询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联系人:鲍泽志联系电话:0717-6777976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1:响应函.doc

  附件2:报价表.doc

  附件3:车辆租赁限价标准(最高限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