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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城区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和收容场所的公告

日期:2023-03-01 17:25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法规科阅读量:

   根据《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2条“犬只死亡的委托无害化处理场所收集和处理”、第26条“设立犬只收容场所负责收容被没收犬只和养犬人自愿送交的犬只”相关规定,为方便养犬人自行运送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犬、病害犬和准备弃养收容的犬只,特向社会公布宜昌市城区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和犬只收容场所名单。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

  宜昌市城区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和犬只收容场所名单

  

类型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犬只无害化处理场所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夷陵区鸦鹊岭镇梅店村五组 0717-7731345
犬只收容场所 宜昌市犬类收容服务站 夷陵区鸦鹊岭镇五龙村一组82号 1527210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