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日期:2023-05-23 11:23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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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直单位共性清单 | ||||
| 序号 | 具体内容 | |||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学习宣传。 | |||
| 2 | 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5 月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 |||
| 3 |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 |||
| 4 |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域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全市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反间谍法、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 |||
| 5 | 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
| 6 | 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相互融合。 | |||
| 7 | 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学习宣传。 | |||
| 8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律知识抽考测试等制度,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2023 年全省无纸化在线学法和考试工作。 | |||
| 9 | 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名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 |||
| 10 | 积极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加强机关法治微阵地建设。 | |||
| 二、个性清单 | ||||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普法工作计划 | 主要媒体普法阵地 |
| 系统内普法 |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 | 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 | 1.利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培训。 | 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及电视专栏,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 |
| 2.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专题培训、执法大比武、旁听庭审、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培训。 | ||||
| 3.利用“崇农云讲堂”等网络平台进行法治学习。 | ||||
| 社会面普法 | 社会大众 | 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的决定 | 1.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 |
| 2.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日等重要节点,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 | ||||
| 3.借助《开学第一课》进学校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长江禁渔宣讲。 | ||||
| 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 | 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管理服务对象 | 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规章 | 1.结合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民派送宣传单、小册子、法律读本。 | |
| 2.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 | ||||
| 3.组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具体解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例、宅基地管理与执法、农村土地承包与实务等。 | ||||
| 4.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 | ||||
| 典型案例释法 | 社会大众 | 长江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收集、编写典型案例,利用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专栏发布解读典型案例。 | |
| 法治文化建设 |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社会大众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1.结合单位特点,建立法治长廊、活动室、展厅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 |
| 2.继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运用示范户培训班、农民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培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