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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病害预测报中心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07 17:05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水产站阅读量:

  项目概况

  湖北省宜昌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病害预测报中心设施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宜昌市东山大道259号水产大楼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病害预测报中心设施设备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9.7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79万元

  5、采购需求:拟根据湖北省宜昌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病害预测报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需要,采购1.8MM小间距LED大屏1台及配套设施、LED视频控制器1台、配电箱1台、无线传屏1台、视频会议摄像头1台、无线全向麦1台、控制PC1台、会议桌1张、椅子26把、可移动圆凳10个。(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作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时间: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宜昌市东山大道259号水产大楼505室)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4、售价(元):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宜昌市东山大道259号水产大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宜昌市东山大道259号水产大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地 址:宜昌市东山大道259号水产大楼

  联系方式:188722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磊

  电话:1362860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