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宜昌“三节”和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宜农办发〔2013〕51号
关于认真做好宜昌“三节”和中秋国庆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畜牧兽医、水产)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3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第九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第四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第三届中国宜昌长江钢琴音乐节(以下简称“三节”)将于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三节”和中秋国庆期间是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时段。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把确保“三节”和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及早安排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规范巡查,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
各网格化监管责任单位和网格监管员要加大对城区97个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网格化巡查力度,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开展自检。各地各部门要在节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要及时溯源,依法严肃查处。
三、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引导安全消费
各地各部门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后,要认真受理,不得以非本单位职责为由推诿,对在处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严查到底。节日期间,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正面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营造喜庆、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
四、加强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三节”和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稳妥处理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异常事件,要快速妥善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宜昌市农业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