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宜昌市财政局:
为满足农民购买农业机械需求和农业生产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财农[2013]264号)精神,报经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地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10万元。请列入201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
该项资金采取“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由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机农户“一折通”或补贴对象的银行账号中。具体补贴操作程序、资金结算方式等,严格按照《湖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将另行文下发)执行。
各地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推进惠农政策落实的通知》(鄂农发[2011]17号)和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补贴申报程序,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农民受益。
湖北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9日
年度
拨付单位
拨付对象
上年结转
分配金额
本级配套
拨付金额
拨付时间
2014
湖北省财政厅
宜昌市财政局
0.0000
910.0000
0.0000
910.0000
2014-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