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日期:2012-08-10 15:43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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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农办发〔2012〕62号
市农业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
由农业部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将于2012年9月27—3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会期4天。其中,9月27日为采购商专场,9月2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月24-26日布展,10月1日撤展。为了全面落实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2]3号文件)和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展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12]5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组织产品进行现场展示交易
本届农交会分综合展示交易区、专业展示交易区、国际展示交易区三个部分,其中综合展示交易区由各省组团参展。综合展示交易区历来为农交会核心展区,是国家领导人重点视察区域,要求全部采用特装。综合展区内湖北展位面积372平方米(含中间走道48平方米),分“重点龙头企业板块”和“湖北精品板块”。展位费由湖北省农业厅统一安排。
1、重点龙头企业板块。由省农业厅组织6-7家龙头企业参展,每家企业展示面积45平方米左右,由企业负责展位设计布置、产品展示。我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主动与湖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联系,争取参展。
2、湖北精品板块。重点组织上届农交会获奖产品、今年推荐的金奖产品和2011年最受消费者喜爱的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参展,展示面积54平方米。由获奖企业提供相应图片和资料,负责组织展品交宜昌市农业局产业化科,展位设计布置由省农业厅统一负责。我市上届农交会获奖产品是:湖北采花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采花毛尖”和“一花一世界”茶、湖北稻花香集团生产的稻花香“清样”酒、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产协会选送的“清江鮰鱼”;2011年最受消费者喜爱的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宜昌市柑橘产业协会选送的“宜昌蜜桔”和秭归县柑橘协会选送的“秭归脐橙”。
(二)组织企业申报金奖产品
农交会拟开展组织奖、设计奖、贸易成交奖和农产品金奖4项评选表彰。其中前3项颁给展团,农产品金奖颁给参展企业。综合展示交易区“重点龙头企业板块”推荐金奖产品由企业直接向湖北省农业厅申报,“湖北精品板块”推荐金奖产品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向宜昌市农业局申报,宜昌市农业局汇总审核后向省厅推荐。根据组委会相关规则,推荐金奖产品必须为参展产品,由省农业厅组织初评后统一上报评审。原则上,每市、州推荐1-2个产品申报金奖。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金奖产品申报和展品征集工作。本届农交会综合展示交易区“湖北精品板块”只对获奖产品和报奖产品进行展示,原则上不安排其他产品展示。展示产品单品数量不得低于2公斤(或6个礼盒),要求包装完整、便于陈列,于9月10日前送湖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展品原则上不回运。同时,为增强现场宣传和促销效果,将对部分数量充足、包装精美、质量精良的重点产品单独进行大量陈列,开展现场赠送小样、邀请品尝等互动活动。
(二)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农交会期间,将举行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7项重大活动。各县市区应按要求落实好组织采购商参会等工作。柑橘主产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农交会平台和在北京已经开设的销售窗口,做好柑橘促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筹展工作。农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等七个部委共同举办、对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农业展览盛会。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要落实农交会筹展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可组织相关人员赴京观摩,费用自理。参展企业要安排工作专班负责展位设计、产品收集选送、现场展示促销和现场签约等工作。
(二)注重实效,落实好相关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要根据展示企业和产品特点,组织企业做好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填写《推荐参展产品统计表》、《第十届农交会金奖农产品推荐品种申报表》,有关材料在8月10日前传宜昌市农业局产业化科邮箱。
邮 箱: cyh8406@sohu.com
电 话:6911438
联系人:郑道海 金胜清
附件:1、湖北农业综合展区推荐参展产品统计表
2、第十届农交会金奖农产品推荐品种申报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