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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市场准入督导的通知

日期:2015-02-07 17:02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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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函〔2009〕30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水产)局(办),厅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我厅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市场准入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对照省农业厅《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重点抽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销企业,检查各地对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禁用投入品的清查收缴和查处情况。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包括产地证明出具,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市场相关证明查验,经营者购销台帐建立等。

(三)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查和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省厅将派出5个督导组随机对部分市州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省厅的督导检查在9月10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各地的自查和准备工作从即日起开始,910日前结束。

三、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要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契机,狠抓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市场准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的自查报告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另发)于2009915日前、各督导组的督查报告于917日前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电话:027-87860150

电子邮箱:hbwhghbing@163.com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