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用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市、县农业局、水产局:
7月中旬以来,受极端气候影响,我省先后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省政府分两批及时下拨了大量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救灾种子种苗补助。据我们调查了解,尚有部分地方救灾资金未及时下拨使用,当前,改种补种农时紧、恢复生产任务重,为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专款专用,重点用于种子种苗补助。这次暴雨灾害发生在“三夏”抢收、抢管和抢插的关键期,需抢补抢改的时间和空间很紧迫,因此,已下达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补种补养的种子种苗补助。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民算好茬口帐、季节帐、效益帐,指导农民科学改种补养,把种子种苗送到受灾农户手中,确保农民改种有种子,补投有鱼苗。
二、注重时效,尽快将救灾资金落实到恢复农业生产上。季节不等人,早一天补种补投农民就早一份安心。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本着“特事特办、争分夺秒、不误农时”的原则,对受灾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提出救灾资金安排计划,使农业救灾资金迅速下达,及时拨付,尽力支持农业抗灾救灾和生产恢复。
三、严肃纪律,保障农业救灾资金安全使用。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事关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成败,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农业部门要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救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近期,省厅将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对农业救灾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效果情况进行检查,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农业救灾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将在全省予以通报,并在后续资金的安排上相应扣减。希望各地农业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农业救灾资金用实用好,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使严重受灾地区早日恢复农业生产能力。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