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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农广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

日期:2015-02-07 17:02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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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办发〔2011〕28号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从2007年秋季和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在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实行新的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优惠政策,我省农广校困难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到教育惠民资金的补助,农民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全省农广校连续3年招生突破1万人,中职生资助资金管理压力很大。从近几年开展的教学检查、资助督查和2011年3月审计厅开展专项审计的情况看,有少数市县农业部门和农广校资助管理不规范,甚至出现虚报冒领困难生助学金的现象。

         为纠正违规违纪行为,规范农广校系统困难生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使用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21号)、《省纠风办印发关于对农村中等职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纠办发〔2011〕6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决定对全省农广校困难生助学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长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为重点,确保农广校困难生助学金资金安全,切实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农业厅农广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由厅总农艺师邓干生担任组长,厅人事处、计财处、科教处、稽查办、监察室、省农广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广校,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组织实施。

三、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清理范围。

            2007年秋季至2010年秋季全省农广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的申领、使用及管理情况。

          (二)清理的重点。

           1、玩忽职守对申报资料不检查不审核,使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被骗取,造成损失。

           2、弄虚作假、虚造学生资料,虚报冒领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从中谋取不当利益。

          3、不具备办学资质,虚假办学,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谋取不当利益。

         4、以各种名目,截留、挪用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

         5、利用国家资助政策,为个人谋取利益。

        6、其他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2011年4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组织动员、自查自纠和检查、调查处理及整改完善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中旬)。

        制定下发《全省农广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检查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农广校要认真对照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于5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市(州)农业局(委)。各市(州)农业局(委)要指导和督促所辖县(市、区)和本级农广校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出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并于5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上报厅专项清理办公室(省农广校)。自查自纠报告可按4个部分起草:一是当地农广校基本情况。包括办学资质、办学条件、近几年招生规模、开展全日制教学和顶岗实习工作等情况;二是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情况。包括申请、审核、拨付、发放、监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的方式方法及工作措施等;三是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包括清理重点的6个方面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和管理工作上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四是整改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我厅从5月下旬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会同各市(州)农业局(委)对所辖县(市、区)农广校国家助学金的申领、审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调查处理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在对各地农广校进行专项检查后,我厅将向省纠风办作出详细汇报,并请省纠风办进行抽查、验收。对在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由省纠风办组织力量调查处理。

       (四)整改完善阶段(8月底)。

        各地农业部门和农广校要针对清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优惠政策的真正落实。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服务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清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确保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把专项清理作为2011年行风建设工作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严明纪律,边查边改。各级农业部门在专项清理中,要严格履行清理工作职责,对玩忽职守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对发现的一般违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专用账户;督促当地农广校主动清退上缴骗取、套取和挤占、滞留、挪用的国家助学金;对不自查自纠且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查处,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纠建并举”的要求,针对清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加强对农广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使用监管工作的整改,认真研究制定加强使用监管的政策办法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联 系 人:廖 红      陈 威     
       联系电话:027-87661445,87663085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