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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2-07 17:02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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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12〕48号)和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确认省农业厅行政审批事项的函》,我省国内植物检疫审批(调运、产地检疫)、渔业船舶登记(24米以上钢质机动船和所有渔业执法船)和水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等三项省级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已下放至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请厅直有关单位抓紧与市、县农业部门做好移交、衔接、后续指导和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实施,便民高效。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