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为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农业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专项抽检工作。
承担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和抽样单位要按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专项抽检方案》认真执行。各地农业局和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做好本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和专项监督工作。
监测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717-6911110。
附件1: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专项抽检方案
附件2:样品登记情况表
二○○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专项抽检方案
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局决定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活动。
一、监测地点
(一)蔬菜例行监测
宜昌市城区、远安、当阳、枝江、宜都、长阳、五峰、兴山、秭归、夷陵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抽取样品的同时填写样品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二)专项抽检
1、食用菌。抽检远安、兴山等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2、水果。抽检秭归、兴山、夷陵、枝江、当阳、长阳、宜都等7个市的水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
3、茶叶。抽检夷陵、五峰等2个县区的茶叶加工厂、批发市场。
二、监测的品种和数量
(一)监测品种
1、蔬菜:小白菜、大白菜、油麦菜、竹叶菜、生菜、菠菜、苋菜、菜苔、结球甘蓝、花椰菜、番茄、茄子、辣椒、菜豆、豇豆、黄瓜、苦瓜、丝瓜、芹菜、黎蒿等20个品种。
2、食用菌:香菇、黑木耳和双孢蘑菇。
3、水果:梨、桃、柑桔。
4、茶叶:绿茶。
(二)监测数量
每个县市区每次抽取蔬菜品种不得少于5个,总数为15个,从规定的品种中选择,尽量保证基地、市场采集相同的品种,尽可能兼顾白菜类、绿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豆类和瓜类等六类蔬菜。水果类为5个样品,食用菌类为5个样品,绿茶为5个样品。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62-2004规定执行,检测按NY/T761—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蔬菜例行抽检:
甲胺磷、氧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等22种农药残留量的检测。
2、专项抽检
(1)食用菌。监测铅、镉、汞、甲基对硫磷、甲基托布津、敌敌畏等6个项目。
(2)水果。监测甲胺磷、氧化乐果、乐果、毒死蜱、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等7个项目。
(3)茶叶。监测甲胺磷、滴滴涕、氯氰菊酯、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溴氰菊酯等6种农药残留和铅等1种重金属污染项目。
四、承担单位
由各相关县市区农产品质监机构或县市区农业局指定的机构进行抽样和送样,所抽样品送宜昌市农产品质检站(宜昌市云集路37号)。宜昌市农产品质检站负责样品的检验。
五、抽样时间安排
(一)监测时间
1、例行监测。1、例行监测。县市区蔬菜例行监测时间为4月、9月和12月各一次,原则上当月上旬要完成抽样,中旬完成检测。宜昌市城区蔬菜例行抽检工作每周2-4次。
2、专项抽检。5月抽检桃子,9月抽检梨子、蜜桔,12月抽检脐橙、食用菌。
六、监测结果处理
宜昌市农产品质检站对从各县市区抽来的样品进行检测后,对检测结果全面分析汇总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和农业厅,通报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农业部门。
七、监测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局应按本方案组织安排好监测抽样工作,配合市农产品质检站做好抽样调查工作。
(二)各抽样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处理。
(三)未经市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附件2:
样品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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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检 市 场 |
品 种 |
摊 主 姓 名 |
来源 |
抽 样 时 间 |
抽样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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