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农民朋友们:
为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省委、省政府决定:2011年我省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粮食两补”)。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2011年的“粮食两补”按各县市区确定的补贴品种和2010年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该县市区统一的补贴标准计算分解到种粮农户。
二、“粮食两补”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局通过委托代发的县级金融机构负责向农民兑付,于2011年3月31日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折通”。4月1日以后,您可持“一折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附近的代发金融机构查询并领取补贴款。
三、“粮食两补”资金不得由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也不得推迟兑付。
四、为了保障农民切身利益,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尽可能亲自到乡镇农信社(或邮政储蓄所)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粮食两补”资金,不要交他人代领。农户存折应妥善保管好,以后年度的粮食补贴资金仍将通过此存折发放。各信用社(邮政储蓄所)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五、自2011年4月起,至11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农户2011年粮食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核实,并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以便核查更正。核实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12年“粮食两补”依据。农户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确认无误后,在《粮食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六、欢迎您对自身“粮食两补”资金权益进行维护并对各级兑付工作进行监督。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18967;省财政厅举报电话:027-67818613。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抓住党的惠农政策机遇,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