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一五”期间“三园”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宜农办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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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十一五”期间
“三园”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特产、茶叶)局: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规模地开展了“三园”创建活动,对于推动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奠定百亿元产业发展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实现了面积、产量、产值五年翻番。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拟对“十一五”期间在“三园”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现就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县市区农业(农林水、特产、茶叶)局及相关单位、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三园”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条件
1、“十一五”期间主要负责精品果园、高效茶园、安全菜园项目建设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
2、先进工作者需连续从事技术推广工作3年以上;
3、成绩显著,群众公认。
三、申报要求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
2、主产县市区可推荐申报1个先进单位,2-3名先进工作者,非主产县市区可推荐申报先进工作者1-2名。市局直属单位由经作科推荐申报。
3、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局领导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月20日前寄送或传真到宜昌市农业局经作科。
联系人:王友海 金胜清
联系电话:6911425
传真号码:6911417
附:“三园”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多经作物 申报 先进 通知
宜昌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1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1:
“三园”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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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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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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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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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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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 业局 审批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三园”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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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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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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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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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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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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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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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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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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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 业局 审批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