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系统深化“双带”活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宜农办发〔2011〕37号
市农业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农业系统深化“双带”活动推进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50号)要求,现将《市农业系统深化“双带”活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市农业系统深化“双带”活动 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市农业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干净整治、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现就市农业系统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市农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做到“四个全覆盖”,即参与单位全覆盖、社区共建全覆盖、“双带”活动全覆盖、志愿服务全覆盖,以机关的文明创建带动社会的文明创建,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抓好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系路段为解放路十字路子至中国人民银行路口。 1、督促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2、劝导和制止翻越栏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意吊挂晾晒物品等不良行为; 3、劝导行人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4、协助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文明创建进社区活动,联系社区为小林园社区。 1、大力支持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帮助社区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督导社区组织居民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3、做好文明行为示范劝导和社区义务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帮助社区整治环境卫生。 (三)深入开展“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的“双带”活动。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宜直工发〔2011〕10号)精神,切实管好自己、教育亲属、影响他人,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2、认真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办公室内外做到环境优美、干净整洁; 3、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做到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语言文明; 4、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组织机关干部、团员青年抽出适当时间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保障,狠抓落实。局机关将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检查,建立情况通报反馈机制,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有关考核内容。 (二)劝管并举,相互配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志愿服务工作,要与城市管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执法人员相互配合联动,共同做好文明劝导和督促工作。文明劝导志愿者应统一佩戴志愿者标识,志愿者标识由局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在开展文明劝导过程中要做到热情大方、态度真诚、细致周到,避免发生争吵、激化矛盾,切实以文明形象展示机关的文明风采。 (三)宣扬典型,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话、短信平台、局域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城市文明劝导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生动实践和创新事例,形成大家共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要求每天不少于2人,统一标志) 1、7月1日—7月17日由局机关各科室安排人员上街进行文明劝导。 2、7月18日—7月31日由水产办安排人员上街进行文明劝导。 3、8月1日—8月14日由农机办安排人员上街进行文明劝导。 4、8月15日—8月28日由农科院安排人员上街进行文明劝导(含柑研所、蔬菜技术推广站) 5、8月29日—9月11日由农技推广中心、能源办、农广校、土肥站、环保站安排人员上街进行文明劝导。牵头单位:农技推广中心。 6、9月11日—9月30日由种子局、植保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安排人员上街进行文明劝导。牵头单位:种子局。 主题词:“双带” 城市环境 综合整治 方案 通知
宜昌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