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2012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15-02-10 15:10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宜农办发〔2012〕17号


 

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宜昌市2012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

《宜昌市2012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宜昌市2012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菜篮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应的意见》(宜府发 [2011]8号)。按照立体布局、周年生产、均衡供应,露地与大棚相结合,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集中力量,集中资金,突出重点,高标准新建和改造城郊蔬菜基地1万亩,基地设施完善,质量安全达标,生产效益显现。

一、基地布局

新建和改造露地城郊蔬菜基地1万亩(任务分解见附表)。其中,新建基地8000亩,向优势区域发展,内新建钢架大棚设施栽培面积500亩。改造提升2000亩,以城郊标准园建设为重点。

二、建设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基地内田、水、电、路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功能齐全。

(二)提升园艺设施水平。(1)对大棚进行设施配套;(2)选择有条件的地方配套安装滴灌、微灌设施;(3)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4)完善育苗设施,重点建设宜昌市育苗中心。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基地实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生产企业为依托的组织化经营。健全蔬菜产品标准和栽培技术规程。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土壤改良技术,非农药植保技术,应用推广高效栽培模式。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即:投入品管理制度(科学安全使用投入品)、生产档案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基地产品检测制度(确保安全期采收)、基地准出制度(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采收、不出售,严把基地准出关)、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究)。

(四)建立科技示范基地。与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结合,创建一批科技示范园。

三、步骤安排

(一)3月初出台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3月底落实面积、落实责任,搞好项目衔接;

(三)7月进行中期检查督办;

(四)9-11月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蔬菜基地建设的领导和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工程的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把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制定相应扶持措施,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种子工程、沃土工程、植保工程、标准园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

(三)加强督办检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在主要生产环节,市农业部门组织人员对各地的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并作为市级奖补资金的拨付依据。各地也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四)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郊蔬菜基地建设考核制度,年底时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基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地要把城郊蔬菜基地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考核制度,做到面积落实到田、责任明确到人。

(五)强化技术服务。农业部门加强蔬菜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健全市、区、乡三级服务体系。要成立技术专家组,加强对重点基地建设的指导,统筹解决城郊蔬菜基地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高种植效益。

附:

2012年城郊蔬菜基地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合计

夷陵

点军

猇亭

枝江

当阳

长阳

兴山

建设面积

10000

2000

 

 

4000

3000

500

500

其中大棚面积

500

100

50

5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