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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打造乡村振兴“城郊样板”

日期:2022-09-14 08:54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点军区农业农村局阅读量:

  今年来,点军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创乡村振兴“城郊样板”。

  一、围绕产业发展,建设“实力强”的新乡村

  着力优化农业以品种改良、技术改进、品质提升、园相改善为主线,实施柑橘品改三年计划,品改示范点4个5168亩。培植柑橘、蔬菜、茶叶三大主导产业链,在全区范围内建设4个500亩的精品示范园,提升点军农业产业形象。着力提升农旅品质。推动农旅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牛扎坪田园综合体、车溪民俗古镇、云荒匠人谷等项目,发展溪外民宿、乡韵药膳等产业新业态,成功举办牛扎坪四季水果采摘节、泉水蜜柚节、落步埫年猪节等节庆活动。去年以来,全区接待游客861.2万人次,旅游综合性收入达54.16亿元。着力培育农业品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成功培育湖北强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四上”企业。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较强的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奖补资金461.7万元。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1家,成功创建市级示范合作社2家,积极向上申报1家省级休闲农业园区、2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5家休闲农业示范点,2家国家级示范社顺利通过国家监测。

  二、围绕生态宜居,建设“颜值高”的新乡村

  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筹集资金300万元,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村,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村庄清洁,组织干部群众3.4万人次开展大扫除6563次。创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整治村7个,美丽庭院270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成效被省美丽办评价为“优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13名区级河长及其联系单位巡查河流26次,解决河流问题17个。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全区6家取水户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区级林长抓乡镇、乡镇级林长抓各村、村级林长抓责任片区的工作格局,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500余次。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继续开展“花漾点军”行动,撒播面积18.24万平方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9012.4万元建成全国梯级数最多、提升高程最大、智能联动最优的白云山梯级供水工程。完成新建和改造电力台区70个、10千伏线路60公里、低压线路152公里。实施农村路网提档升级423.14公里,打造“美丽宜道”100公里,水泥路入户率达到95.8%,我区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

  三、围绕乡村治理,建设“乡风美”的新乡村

  推进党建铸魂。深入实施“筑堡工程”,研究制定《点军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若干措施(试行)》,将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列入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责承诺“口袋书”,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区提升”示范区乡建设。印发《点军区村(社区)干部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点军区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岗位具有稳定保障的长效机制。实现治理提能。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的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全区实现恶性案事件和进京非访事件“零发生”。“夜巡+屋场会”、“心锁”行动等模式得到全方位推介。带动乡风淳厚。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大力宣传《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提升居民文明素养,树立社会文明风尚。积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落实民主监督,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改革增效。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土地规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3534亩。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开展会计核算,推进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预决算系统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