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点军区共同缔造美好人居环境

日期:2022-10-09 19:53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点军区农业农村局阅读量:

  (通讯员黄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近日,点军区制定《深入开展共同缔造美好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到2025年,建成一批共同缔造人居环境示范村,用共同缔造理念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区级美丽庭院2000户,打造宜昌乡村振兴“城郊样板”。

  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深入推进共同缔造活动,全面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持续用好用足农民的首创精神,不断激发农民共同参与谋划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积极参与共谋协商,汇聚群众智慧、凝聚发展共识,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激发群众全过程参与的热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依靠群众,发展共建。突出农村厕所建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提升村容村貌等工作重点,充分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发挥项目主体作用,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乡村美好环境建设,扩大人居环境整治的共建成果。引导群众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奖扶激励群众投资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新建户厕进院入室,新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尊重群众意见,因地制宜,共同决策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单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人工生态湿地、生态循环水网等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乡村主导、区级引导作用,进一步健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以政策激励引导群众推广运用农村建房图集,突出地域、民族、乡土特色,合理利用老砖老墙老瓦,留住乡村味道。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统一开展乡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栽树绿化。鼓励群众投资投劳,推进农户前庭后院环境整治。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完善美丽庭院奖补制度。

  组织群众,建设共管。通过强化完善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美好环境共管机制,发动群众以开展志愿服务、门前三包责任制、村庄清洁日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共建成果维护和管理。围绕“五清一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印发《点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年底严格考核兑现到村到户。统筹爱国卫生运动、拓展村庄清洁行动内容,健全完善乡村法治、德治、自治,实现乡村美好环境共管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明确划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监督责任,逐步统筹城乡一体化管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员合一”管护队伍。开展试点示范,各乡镇(街道)要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选择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居),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创建试点工作,给予乡村建设行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庭院等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

  引导群众,效果共评。按照“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发动群众建立全过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评议评比,公示公开结果。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持续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环境卫生红黑榜、诚信档案建设、积分兑换等活动,发动群众建立全过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使活动始终在群众监督评价下开展。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鼓励见贤思齐,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服务群众,成果共享。引导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群众享有美好环境建设成果,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农村氛围,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开展“讲文明、筑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生活方式倡导活动,鼓励群众树立新风尚、养成好习惯。持续开展“生态小公民”教育,把使用卫生厕所、开展垃圾分类、养成卫生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体系。将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培育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