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 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通讯员 孙建波徐依凡)8月9日,远安县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农村财务管理培训会召开,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邓作军出席讲话,县政府办副主任王艺主持会议。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农办主任、财政所负责人、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全县各村党支部书记和财经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查现场培训会精神,通报了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查工作,旨在通过此次全面清查,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处理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面、依规、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要建立集中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做好工作统筹,将全面清查工作与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相结合,逐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查工作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村要在清查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愿,要坚持全面、依规、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清查村级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结果做好台账登记,在清查的基础上,以账实、账款、账账相符为目标,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
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就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财政所负责人、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及全县各村财经委员做了专题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