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改革破难题,全市农经工作再谱新篇章
2015年,枝江市经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努力破解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难题,谱写了全市农经工作的新篇章:在2015年宜昌市农经工作考评中获得第一名。
一、坚持农村改革创新,破解农村经济发展难题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集体资产活力。在顺利完成藤家河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全市8个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已经挂牌成立了4个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余下的也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成为宜昌各县市中进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最多的市。
二是探索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试点,激活农村土地活力。两年来,先后在安福寺镇秦家榜村、仙女镇信达农业专业合作社、问安镇同心桥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目前已在农业部门备案,正规范运行。三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保底分红在400元以上。通过土地入股方式,农民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固定收入,另一方面可增加打工收入,有效的解决了农村土地谁来耕种和农村人口城市化的问题。
三是积极参与农村“合作社+金融”创新工作,催生农村金融活力。抢抓枝江市成为全省首个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唯一试点县市的机遇,组建了枝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社),为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了金融服务。仅半年,共发放贷款150笔3.4亿元,贷款综合成本5.27%比之前下降41.8%,节约贷款成本近千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的问题,受到了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赵铁桥等领导的高度肯定。省委副书记张昌尔作出了在全省推广枝江市经验的批示。《湖北日报》1月10日头版头条推介了枝江经验。农业部经管司将枝江作为联系点,全力支持枝江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四是坚持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活力。截止2015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769家、373家。组建了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社),分镇(街办)、行业设立了18个农民专业合作联合会,网络各类新型经营主体800多家。25家专业合作社注册29个商标,其中国家驰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3个。65家合作社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省、市示范社,其中国家级4家、省市示范社51家。35个家庭农场被评为省、市示范,其中省示范8家,宜昌市示范16家。全市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生产化经营、农民组织化经营不断提升,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激化农民主体服务活力。组建了枝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安福寺、董市镇试点组建了镇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村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站。制定了《枝江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枝江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枝江市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部门交易、抵押的实施规则,规范了产权交易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流程,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发挥农村资源的最大效益,增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二、坚持回应群众期盼,破解农村社会稳定难题
一是全力化解农村债务,重塑政府形象。按照《枝江市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2014-2017)》的要求,力争用四年时间,化清村集体欠农户个人债务1.39亿元。截止去年底,全市共筹集化债资金1.19亿元,其中市级借款2657万元,镇村自筹9243万元,占总任务的85.5%,超额完成了化债的年度目标任务,从而化解了农村因债务引发的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我市化解村级债务的成功做法,副书记张昌尔要求在全省推广,新华网、《湖北日报》、《三峡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
二是着事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农村产权。2015年7月,全市确权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结合三个试点村的工作经验上,积极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目前,我市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80个村共179个村基本完成调查测绘阶段工作,顺利进入颁证建库阶段,综合完成度达72.5%。数据库软硬件已建立,我市仙女镇和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数据已提交并进行检验。预计年初基本完成数据入库、完善承包合同等工作,确保今年年底迎接省级验收。农业部经管司孙邦群处长到枝江督办调研时,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我市确权工作是严格按照中央政策执行的,为湖北省确权工作增了分。
三是努力抓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维护农民利益。进一步强化了各镇(街道)和涉农收费部门的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平时监管。组织了5个执法检查专班,对全市9个镇(街道)、20个涉农收费部门进行了认真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了农民负担不增加,农民利益不受损,在全省农民负担大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通报问题最少。
四是大力调解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农户矛盾。建立市、镇、村三级调处网络,及时到村到组到户依法宣传政策、调处土地纠纷。对于市、镇、村三级多次调解不成的,由市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仲裁,依法化解。目前,全市共受理土地纠纷670起,其中镇、村已调处完结450起。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因 土地纠纷而到宜昌、省中上访现象,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市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