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剑护农 维权为民------记当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2016-08-05 16:27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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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害农事件为何屡屡发生?执法部门绿剑护农,加强监管,重拳出击、、、、、、” 2016年4月6日,中央二台消费主张栏目报道了当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打击假农资、为民保春耕的两个典型事例。
事例一:2015年8月5日,当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育溪镇洪锦村潘明华等9位农户联名投诉,反映其今年种植的“x两优一号”水稻种子,田间出现了大面积叶子枯黄、坐蔸现象,损失严重,怀疑种子质量有问题。接到农民投诉后,执法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田间调查,经过现场勘验,鉴定结论是该品种感染了稻瘟病。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做了询问笔录,提取了“x两优一号”水稻种子包装袋和农民购买票据。经执法人员审核,查明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高产、优质、抗倒、抗病、适应性广”水稻种子没有通过国家或湖北省审定,属于不能销售的种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大队依法申请立案,组织专班对案件展开调查,并主动联系该种子生产公司、经销商对受损农户进行理赔。经过执法大队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9名农户73000元,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护。鉴于该种子经销商的违法经营行为,执法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事例二:2015年10月上旬,当阳市河溶镇民新村杨文德等6位农户在河溶镇某农资店购买除草剂19袋,用于大蒜田除草。该农资店老板给6位农户推荐使用了某公司生产的草除灵。农户施用一周后,大蒜开始出现叶片发黄的现象,并且愈来愈严重,由于大蒜是当地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6名农户于6月28日向执法大队报案,怀疑施用农药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于10月29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向种植户详细了解情况。经查明:该除草剂登记防治作物为冬油菜,不应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属于推介失误造成,农户所有损失应由经销商承担。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双方就受损面积、受损程度达成赔偿协议,经销商给予农户一次性赔偿63735元。鉴于该经销商的违规经营行为并没有给农户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并且事后积极赔偿,执法大队研究决定对该经销商下达整改通知,免于行政处罚。
当阳市是湖北省粮油生产大县,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强化责任目标,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重拳出击,对损害农民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近两年来,共查办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2起,调处农资纠纷196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