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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农业局:打假护农的忠诚卫士----张定华

日期:2017-07-18 11:25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当阳市农业农村局阅读量:
    张定华于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当阳市脚东乡农技站、育溪镇农技站、种子公司、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种子公司体制改革、农业行政执法等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张定华能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无论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一、注重学习、勤于钻研。张定华平时比较注重学习,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在实际工作中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业务上,勤于钻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2004年,张定华从一名农业技术人员转型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了尽快胜任工作,他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努力学习办案技巧、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渐渐地从一位农业执法的门外汉成长为行家里手。2013年至2016年,张定华所经办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每年都有一卷被湖北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2015年11月,张定华代表宜昌市参加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技能比赛,荣获技能比赛“个人风采奖”;2016年,张定华被推荐为省农业行政执法专家组成员,对荆州片区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析。在张定华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当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水平一直名列宜昌前茅,2016年湖北省农业综合执法系统案卷评析专题培训班(宜昌片区)在当阳举办,张定华和同事们为培训班提供了32卷评析案卷,确保了案卷评析专题培训班的成功举办。
    二、甘于奉献,忘我工作。三十年以来,张定华都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03年末,当阳市种子公司改制进入关键时期,退休职工的医保费还没有到位,老职工们跑了几天没有着落,而有一些老职工又亟待看病,当时张定华因做胆囊结石手术正在住院,当他得知这一消息,还未出院就拖着虚弱的身子,跑上跑下联系,终于将退休职工的医保费落实到位。退休老职工严婆婆拿到钱时,拉着他的手感激地说:“谢谢你了,你真是党的好干部”。此后,在种子公司改制工作中,老职工们都能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了种子公司改制顺利完成。
    三、秉公执法、不畏强势。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有其特殊性,一是专业性较强;二是执法设备不全,执法手段不多,执法人员缺乏;三是大部分农资经营业主都是原农业部门、供销社职工改制后从事农资经营的,熟人多。因此农业执法难度相对较大,若不公正公平执法,将引起系列矛盾和问题。张定华在十几年的农业执法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自2006年以来,张定华经办了180多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4起案件被农业厅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农业执法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从事违法经营农资的钉子户和强恶势力,他们为了获取暴利而违法经营假劣农资,一经查获又千方百计阻扰执法、威胁利诱执法人员。张定华在其执法过程中同样也遇到过这类事情,面对强恶势力的恐吓和利诱,他总是坚持原则,依法按程序办案。2007年9月,在开展农资打假保秋播活动中,张定华带领一个执法检查小组在王店镇某一农资店查获了一批不合法油菜种子并进行了登记保存,在检查下一个地方的农资店途中,该批种子的代理商带着一班人拦住执法车辆纠缠阻扰了半天,当晚又到他的家中去威胁,面对强恶势力的挑战,张定华毫不妥协,坚持依法把此案办结。
    四、护农为民、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是多因素引起的,有农资质量造成的也有生产过程操作不当和气候环境造成的,只有深入田间地头,查明原因,才能做到公平调处。为了做好农资事故纠纷的调处、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张定华始终热情接待农民的投诉,耐心解释、深入调查、公正处理,十多年来调处了上千次农资事故纠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16年由于夏秋高温干旱时间长,农资事故纠纷发生较多,水稻、玉米除草剂药害重于往年,张定华全年接待农资问题咨询460多人次,受理农民投诉85起,对26起因农资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纠纷,及时调查处理,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对59起因气候栽培管理和施药不当造成的纠纷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勘验和解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在分管的辖区内没有发生因农资事故发生集体上诉事件,维护了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2016年4月因履职尽责调处“河溶民新大蒜药害”事故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上了中央二台消费主张栏目向全国报道。
    三十年的辛勤工作,张定华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认可,先后被湖北省农业厅评为“农药管理先进工作者”、被当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 被宜昌市农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宜昌市种子管理局评为“种子管理先进个人”、 被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评为“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先进个人”、被当阳市农业局评为“农业工作先进个人”;参与完成的水稻病虫综合防治规范化技术被当阳市政府授予“科技进步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