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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认证管理标准化

日期:2017-08-15 10:00来源:长阳农广校 李辉
责任编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阅读量: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必然结果,是对农民身份的认可,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标志性内容。长阳经过三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已经完成遴选学员、培训学员、跟踪服务、认证管理四个方面工作,从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转型工作。

    制定统一标准。经过长期调查研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发出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鄂职农办[2016])1号),制定了统一的认定标准,即从事农业产业化的劳动者。年龄18-60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适度的规模种植,粮油作物种植面积30亩以上,果茶10亩以上,蔬菜15亩以上;生猪养殖100头以上,山羊50只以上等细则;有一定的现代化经营理念。

    落实相关细则。在落实大标准情况下,为了让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有效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健康发展,新型职业农民起模范带动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我们在确定统一标准,按标准实施的前提下,又相应规定了一些行业细则,如蔬菜、碰柑、茶叶栽培要求新型职业农民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营销知识,在产供销一条龙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柑橘培训中要求熟练掌握学习系统知识,又要熟练掌握修剪、嫁接技术,被农民称为嫁接师方可认定,电子商务要求已经开展电商门店,并取得一定成效;茶叶加工要求熟练红茶绿茶黑茶加工技术,并有所失创新。

    严格程序管理。一是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前提学员参加全国全省农民创业和其他方式培训,县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其他行业与农业部门相当的技能培训;二是学员个人写出申请,填好个人信息,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三是所在培训机构对学员全面考核,并向上级写出同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上单位公章;四是审定机构即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同意认定,盖好公章;五是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网公示,并组织相对集中学员集体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