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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中安全使用农药须知

日期:2020-07-20 08:44来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责任编辑:农技中心阅读量:

  1、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2、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3、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4、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5、配药时要戴胶皮手套,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液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时要配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被农药污染的衣服要及时换洗;每天施药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药械要两人轮流操作,连续施药3-5天后应休息一天;施药过程中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换掉污染的衣服,并漱口,冲洗手、脸和其他暴露部位,及时到医院治疗。

  6、施药时,要注意风力、风向及晴雨等天气变化,应在无雨、3级风以下天气施药。下雨和3级风以上天气不能施药,更不能逆风喷撒农药。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4时后进行,中午不能喷药。

  7、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不准用于盛粮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饲料;农药废弃物要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