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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1年4月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

日期:2021-03-29 11:41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水产站阅读量:

四月份,气温逐渐回升,但天气多变,低温与暖湿气候交替出现,易诱发水产养殖病害。根据近几年同期我市水产养殖病害监测数据,做好这一时期水生动物疾病的防控工作至关重要。4月份需重点关注以下水生动物疾病:

一、病情预测

我市4月水产养殖常见多发病主要有: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烂鳃病、细菌性肠炎病、水霉病、锚头鳋病、白斑综合征等。

1.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危害对象为鲫、团头鲂、鲢、鳙、鳜、加州鲈等,具有病程较急、死亡率高等特点。

2. 烂鳃病:该病一般在水温15℃以上时开始发生,水温越高越易暴发流行,致死时间也越短,是一种较常见鱼病。烂鳃病主要有两种:寄生虫性烂鳃病和细菌性烂鳃病。危害对象主要有青鱼、草鱼、鲫、团头鲂、鳜、加州鲈等。

3.细菌性肠炎病:由肠型点状产气单胞菌感染引起的疾病。可感染青鱼、草鱼、鲢、鳙等多种淡水鱼,常与细菌性烂鳃病、赤皮病等并发,是养殖鱼类中危害较大的疾病之一。当水温在18℃以上时易发病,并导致流行。

4. 水霉病:主要危害各种受伤的鱼及鱼卵,水霉在淡水水域中广泛存在,其繁殖适温为13℃~18℃,严重感染时可致鱼体死亡。

5. 锚头鳋病:由锚头鳋寄生而引发的疾病。该病在鱼种和成鱼养殖阶段均可感染,当水温12℃~33℃时更易发病并可在短时间内引起鱼种的大量死亡。

6. 白斑综合征:水温18℃~30℃时易暴发该病,主要危害对象为南美白对虾、小龙虾等,我市稻虾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此外,这一时期还需重点关注黄颡鱼病害发生,避免大面积暴发流行。

二、 防控措施

(一)预防

1.适时通过分塘转移成鱼、增加商品鱼加工量或采用冷冻保鲜等措施,减少成鱼存塘量,降低池塘养殖密度。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鱼体受伤或引起应激反应。

2.做好清塘、消毒工作。开展繁育和养殖工作前,采用 1000ppm 聚维酮碘(10%含量),对养殖池、工具等浸泡或擦洗20min- 30min,杀灭病毒。可使用200mg/L的生石灰或20mg/L的漂白粉进行池底消毒,有条件的可以将池塘底部的多余淤泥清理出去,保证池塘底部的淤泥维持在10cm左右,并在阳光充足时进行时适当的暴晒处理,减少致病菌生存渠道,降低池塘中之有害致病菌数量,从而达到预防水产病虫害发生的目的。

3.建立科学的养殖管理制度。注意改良池塘底质和水质,培养出“肥、爽、嫩、活”的水体,为鱼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增强鱼的体质,提高抗病能力。有条件的养殖户应该制定完善的换水制度,根据水质的变化情况,及时向池塘注入新水,保证水质过关。

4.投放健康苗种。选购苗种时,须经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或有实验室检测报告);或从已经列入国家、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经监测结果为阴性的苗种场购进苗种。在投放苗种前,注意对苗种进行消毒,以防带入病原。还要严格控制苗种的放养密度。

5.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鱼体抗病力。结合养殖场的流行特点和流行趋势事先选择药物进行预防,做好水体的消毒工作。杜绝不合理的药物使用现象,养殖生产操作过程中,谨慎操作,避免鱼体受伤。

6.及时报告疫情。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养殖品种出现大规模发病和大量死亡现象,要及时向市、县两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报告,由市、县水产专家进行诊治,明确具体致病源后选择对症药物进行治疗,确保治疗的针对性,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情的扩散。

(二)治疗

在水产动物养殖的过程中,对病害要坚持以防为主。渔药的使用,要针对不同的养殖品种、不同的规格、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如水温、pH值、溶解氧、盐度等)使用不同的药物。

三)应急管理措施

1.发现鱼有发病迹象,及时捞出进行无害化处理。

2.采取增氧措施,保持水体中氧气含量在8~12mg/升。

3.工具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4.鱼发病时谨慎使用消毒剂、抗菌药物、杀虫药物,不要移动鱼,以减少应激。

5.控制疾病传播。养殖工具定时消毒和曝晒,养殖尾水需经消毒处理后排放。

6.减少投喂量和投喂次数。

7.养殖户可以在发病初期及时捕捞健康成鱼上市,减少经济损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