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梅雨期水产养殖污水管理措施建议
日期:2024-06-25 14:14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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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厅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梅雨期养殖污水管理防止溢流风险的通知》要求,防范因梅雨期间强降雨导致水产养殖污水溢流影响周边水生态环境,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汛前防范
适时关注天气预报,在晴好天气采用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使水体各项指标保持在最佳范围,降低内源性污染。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会同养殖主体对池塘堤坝、养殖设施、进排水沟渠(管道)、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指导养殖主体加固堤坝、疏通进排水沟渠,增加抽水设备,备好发电设备。必要时加高堤埂,防范暴雨导致漫堤。
二、汛中巡查
汛中加强巡查,督促养殖主体适时巡塘,及时抢修被冲毁的池埂、堤坝、进排水沟渠、进排水管道和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必要时启用抽水设备,使水位保持在安全线以内,尾水处理后及时抽排,确保堤坝不垮塌,池水不漫堤,污水不外溢。
三、汛后修复
汛后抓紧修复或新建损毁的养殖设施设备,打捞杂物,疏通排水渠。尾水处理设施设备修复和更换期间暂停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尾水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指导养殖主体打捞死鱼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水质调控、消毒杀菌,预防各类水生动物疫病发生。
宜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