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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禁限用农药名录有变化

日期:2026-05-28 14:40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农技中心阅读量:

  农药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当前已进入政策过渡期最后阶段,根据农业农村部第736号公告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上述4种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截至2026年5月31日农药经营门店尚未销售完的上述4种农药,应当立即封存依法处置,不得再继续销售;农药使用者尚未使用完的上述4种农药,应当交回销售门店,不得再继续使用。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种植户应严格执行农药管控规定,坚决杜绝使用禁用农药,规范使用限用农药,严格按照标签要求施用。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2026年6月1日起)如下:

  一、禁止使用的农药(60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灭蚁灵 、氯丹、六氯苯、2,4-滴丁酯、溴甲烷*、五氯酚钠、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 、磷化铝*、氯化苦*。

  注:标注“*”的农药,其中:溴甲烷仅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磷化铝仅限用于防治储粮害虫;氯化苦仅限用于土壤熏蒸。

  二、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12种)

通用名 禁止使用范围
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
毒死蜱、三唑磷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丁酰肼(比久)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氰戊菊酯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氟虫腈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氟苯虫酰胺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